哈爾濱東安汽車動力股份有限公司
經理層成員績效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充分發揮公司董事會決策與經理層經營管理作用,建立有效的經理層成員激勵和約束機制,不斷提高公司治理能力和經營水平,切實推動公司增強活力、激發動力、提高效率,根據國務院國資委《關于加大力度推行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國企改辦發〔2021〕7號)、《關于印發<中國兵器裝備集團有限公司關于推進經理層成員契約化管理和職業經理人制度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兵裝黨〔2020〕2號)、《中國兵器裝備集團有限公司企事業單位績效考核管理辦法(試行)》(兵裝財〔2021〕472號)及《哈爾濱東安汽車動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關制度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經理層成員,是指哈爾濱東安汽車動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總會計師。
第三條 本辦法旨在對公司經理層成員的績效考核管理機構及權限、考核指標及目標設定、考核實施與管理、績效考核結果應用等做出相關規定,規范對經理層成員的績效考核與管理。
第四條 考核原則
(一)依法合規原則。符合國家對中央企業負責人相關政策法規、符合中國兵器裝備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對契約化管理經理層成員考核的相關規定。
(二)戰略導向原則。全面承接集團公司對公司戰略和目標要求,符合公司對戰略和目標分解后的經營管理需要。
(三)可持續發展原則。年度與任期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既開展符合當期利益的年度效益考核,又開展符合中長期發展的經營質量與效率考核,突出可量化業績指標,形成支撐可持續發展的考核體系。
(四)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重點突出可量化業績指標,客觀公正地評價企業經營成果,績效考核過程與結果公開透明。
第五條 公司黨委會
公司黨委會是經理層成員績效考核管理事項前置審查機構:
(一)對經理層成員績效考核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控制;
(二)聽取、討論、審議經理層成員績效考核管理事項。
第六條 公司董事會
公司董事會是經理層成員績效考核的決策機構:
(一)審定經理層成員的績效考核辦法和實施方案;
(二)審定經理層成員年度與任期績效合約;
(三)監控、指導各項績效計劃的實施;
(四)審定經理層成員年度與任期績效考核結果;
(五)審定考核運行中的重大變化事項;
(六)對考核申訴進行最終裁決。
第七條 公司監事會
對經理層成員年度/任期考核過程及結果進行監督評價,必要時可組織專項檢查。
第八條 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是董事會下設的議事機構,主要負責協助董事會研究、審議經理層成員的績效考核相關事項。
第九條 董事會辦公室
董事會辦公室是經理層成員績效考核牽頭組織部門:
(一)負責組織擬定經理層成員績效考核辦法,年度及任期績效合約(含考核指標及目標值等),并組織績效合約的簽訂;
(二)負責組織開展公司經理層成員績效考核工作;
(三)負責受理經理層成員考核申訴,并提交董事會;
(四)負責核算經理層成員考核結果并提交董事會,管理并歸檔考核結果。
第十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
人力資源部是經理層成員績效考核結果應用執行部門:
(一)負責建立績效考核結果與績效薪酬、任期激勵掛鉤方式;
(二)負責根據考核結果,核算、發放績效薪酬。
第三章 考核內容
第十一條 考核期限
經理層成員考核分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年度考核以自然年為考核周期,從當年1月1日起至當年12月31日止,任期考核以3年為考核周期,從當年1月1日起至第三年12月31日止。
根據經理層成員崗位職責及工作分工,按照“定量與定性相結合、以定量為主”的導向設定年度考核指標和任期考核指標,年度和任期考核指標應適當區分、有效銜接。
1.年度考核指標。
總經理年度考核指標
總經理年度考核指標由回報類指標、管理類指標、加減分項指標等構成。
總經理年度考核得分=Σ回報類指標得分+Σ管理類指標得分±Σ加減分項指標得分
具體考核指標、目標值及計分方式見《總經理年度績效合約》。
副總經理年度考核指標
副總經理年度考核指標由總經理年度經營業績考核結果、分管業務指標及加減分項指標構成。
副總經理年度業績考核得分=總經理經營業績考核得分×40%+Σ分管業務考核指標得分±Σ加減分項指標得分
具體考核指標、目標值及計分方式見《副總經理年度績效合約》。
2.任期考核指標
任期考核是對經理層成員三年任期績效的綜合評價?偨浝砣纹诳己酥笜税ɑ貓箢愔笜、管理類指標、加減分項指標、任期內個人年度考核結果等指標,副總經理任期考核還包括總經理任期考核結果。
具體考核指標、目標值及計分方式見《總經理、副總經理任期績效合約》。
第十三條 業績目標設定
董事會辦公室每個任期/每年第一個季度內按照集團公司下發的董事會任期目標責任書、公司制定的戰略目標和規劃,組織制定任期/年度績效考核表,提交黨委會研究、董事會審議;業績指標與目標確定后,董事長代表董事會與總經理、董事會授權總經理與總會計師和副總經理簽訂任期/年度績效合約,一式三份,董事會、董事會辦公室和經理層成員各一份。
第四章考核實施與管理
第十四條 董事會辦公室負責和指導并監督公司經營運作情況和績效合約執行情況,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推動績效考核目標的全面完成。
(一)報告檢查。董事會辦公室每半年組織對經理層成員年度/任期績效合約執行情況實施跟蹤檢查,次年1月向董事會報告全年績效合約執行情況及相關說明材料。
(二)重大事項及時報告。企業發生重大經濟損失等重要情況時,董事會辦公室應當依據有關規定立即向董事會及集團公司報告。
(三)預警提醒。董事會辦公室對經理層經營運作中存在突出問題及績效合約執行情況明顯滯后的情況發出警示通知,提醒經理層成員重視,并督促其采取積極應對措施,妥善解決處理。
第十五條 經理層成員績效考核實行年度考核與任期考核相結合、結果考核與過程評價相統一、獎懲兌現與考核結果緊密掛鉤的考核制度。
(一)考核時間
為了確?己说募皶r性,次年1月31日前,董事會向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報告根據財務快報數計算的經理層成員年度(或任期)績效考核結果,并根據聘用合同提出經理層成員聘任(或解聘)建議。任期績效考核結合任期屆滿當年年度績效考核一并進行。
(二)考核流程
1.董事會辦公室組織各部門完成經理層成員各項指標的評分、統計與匯總工作,并經分管公司領導審定后上報董事會。其中:經營類指標由財務部根據全年快報數確定,其他指標由董事會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對照相關考核內容和考核標準準備相應材料,提交董事會進行評分,完成績效合約的評價。
2.董事會辦公室初步確定各項考核指標得分后,將考核指標分數進行匯總,計算出經理層成員績效合約的考核得分。
3.董事會辦公室將考核得分統計匯總后,根據經理層成員考核得分對應評級。
(1)年度績效考核等級。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分為A、B、C、D四個績效等級,根據年度績效考核得分確定。具體為:
A(優秀):95分-100分,B(良好):90分-95分;C(合格):80-90分;D(不合格):80分以下(以上分數段均包含下限值,不包含上限值)。
(2)任期績效考核等級。任期績效考核結果分為A、B、C、D四個績效等級,根據任期績效考核得分確定。具體為:
A(優秀):95分-100分,B(良好):90分-95分;C(合格):80-90分;D(不合格):80分以下(以上分數段均包含下限值,不包含上限值)。其中:
B級應達到90分,且任期內年度績效考核等級不能有D級。
C級應達到80分,且任期內年度績效考核等級不能有D級。
4.經董事會審定的考核結果,董事會辦公室在考核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向經理層成員反饋考核結果,如經理層成員對績效考核結果有異議,應在考核結果反饋后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報告的形式向董事會辦公室反映,董事會辦公室須在5個工作日內予以溝通反饋,如溝通無效,則提交董事會審議,以董事會認定結果為準。
5.待經審計的上年度財務決算數據確定后,董事會對經理層績效考核結果進行核定,并反饋給經理層成員。經理層成員對核定后的意見有異議的,可及時向董事會反映。最終確認的考核結果,作為經理層成員薪酬和獎懲的依據,并可以在一定范圍內公開。
第十六條 經理層成員年度考核結果與績效年薪相掛鉤,任期考核結果與經理層成員任期激勵相掛鉤,具體見《哈爾濱東安汽車動力股份有限公司經理層成員薪酬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 經理層成員年度和任期考核結果,作為其任免的重要依據,具體見《經理層成員聘用合同》。
第十八條 經理層成員任期屆滿后,公司通過離任審計等方式發現經理層成員任期內的經營管理活動造成在下一任期內形成不良資產的,將按有關規定對經理層成員任期內的考核指標進行追溯,重新核定考核結果,調整薪酬。
第十九條 經理層成員實施重大科技創新、發展前瞻性戰略性產業以及深化改革推進創新等,對績效考核結果產生重大影響的,按照“三個區分開來”原則和有關規定,在績效考核上不做負向評價。
第六章 考核資料管理
第二十條 考核資料保存
(一)需要保存的考核資料包括經理層成員聘用合同、年度績效合約、任期績效合約、各類考核量表原件、年度工作總結、相關資料原件等;
(二)董事會辦公室負責保管考核資料,資料以書面文檔和電子文檔形式存檔,考核資料檔案袋內資料按年度順序排列,在年度考核及任期考核完成后30個工作日內,董事會辦公室將所有考核資料收集整理并完成統一編號工作。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并報集團公司備
案。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2022年2月25日起施行。